3.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指南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5.凡具有南方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南方科技大学毕(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方科技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6.本招生简章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方科技大学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2022年南方科技大学台湾地区高中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