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面试,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三)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面试成绩(百分制)占30%,高中学业表现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我校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体育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核算。依据上海市高中学业考试7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成绩,每合格一门,计综合成绩1分,满分为7分。
答案来源于:2022年南方科技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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