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申请
考生按当年度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信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并完成缴费。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递交报考材料:
1. 《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2. 《宁波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表》;
3.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 各类考生需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 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项目、授权发明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其中SCI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或在线发表佐证(含DOI号),并需提交中科院期刊分区证明;其他期刊论文需提供见刊佐证(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全文页复印件),主持项目须提供项目立项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0. 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进展情况等);
11.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3. 报考非定向的考生须签订非定向报考承诺书;
14. 报考定向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脱产学习证明材料;
15. 其他材料(含各类评优评奖、社会服务、国外3个月以上访学、专业学会任职、学术期刊编委等可以证明本人各种经历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排放,并于规定时间内交到或快递(仅限顺丰快递)寄至学院(以邮戳日期为准),报名须知及上交材料附件下载等详见“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医学院王长来楼A103
收件人:赵晶
联系电话:0574-87609593
1. CET-6≥425;
2. TOEFL≥80分或IELTS≥6.5(均指有效期内);
3.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4.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并通过教育部认证。
(二)申请材料审核
报考资格审查小组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专家工作组负责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成绩为100分。材料审核主要依据: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申请材料中对科研成果认定的有效年限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三)英语水平考核
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未达到学校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具体分数线届时在学校研招网上予以公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初试英语:
(四)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英语水平,一般按不低于1:1.2(具体比例由学院在综合考核前确定后公布)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专业基础考核(25分):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病理生理学。
2. 外语水平考核(20分):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 综合面试考核(55分):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原则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和不合格):招生考核小组(学院思政考核小组)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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