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且发表的期刊须在《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附件1)或《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附件2)内。SCI论文须收录或在线发表,其他期刊论文须见刊。
2.以第一排序署名(含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获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
3.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排名前3,不含教材、译著、编著,其负责执笔撰写的字数一般不少于10万字)。
4.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5),三等奖前3名。
以上成果认定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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