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寄往我院。
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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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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