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按照语文、数学B、英文三科学测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学测成绩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B、英文学测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根据考生学测成绩无法区分高低,将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录取安排
我校于2022年5月15日前上传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2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征集志愿安排
若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1)未参加首轮报名的考生,或者已参加报名但所报志愿未被任何一所高校列入拟录取名单的学生,可参加征集志愿;
(2)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多报考4所高校,每所高校多填报6个专业;
(3)考生应于2022年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
(4)我校于2022年6月1日至20日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并于6月21日前上传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5)考生须于2022年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征集志愿阶段填报及录取确认的其他规则与首轮报名阶段相同。
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大学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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