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姓名页及注册页)(文件编号2.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文件编号2.2)
(2)往届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二者合并为一个文件,文件编号2.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文件编号2.2)。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文件编号2)。
3.其他材料
(1)《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考核意见及签字手写,交扫描件,文件编号3.1)。
(2)《诚信复试承诺书》(亲笔签名,交扫描件,文件编号3.2)。
(3)《资格审查单》(填写完整,亲笔签名,交扫描件,文件编号3.3)。
(4)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交扫描件,文件编号3.4)
(5)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交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编号3.5)。
(6)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文件编号3.6)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甲丙方签字、加盖公章,交扫描件,二者合并成一个文件,编号3.7)。
(8)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前需签订录取知情书(手写签字,交扫描件,文件编号3.8)。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交原件扫描件,二者合并成一个文件,编号3.9)。
(10)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交扫描件,编号3.10)。
(11)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和所获学分证明,并注明“该生在入学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字样。(交扫描件,编号3.11)
(12)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交扫描件,编号3.12)
(13)毕业日期为2020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交扫描件,编号3.13)
(14)体检表原件(仅限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一周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寄送至我院。
2022年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