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 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 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 愿考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应分开排序。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照初 试政治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 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满分为 100 分) 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取, 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四)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 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2022年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