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申请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生所产生的问题而造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
(三)数学专业限硕士阶段专业为数学的考生报考。
(四)临床医学专业限获得医学学位(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硕博连读除外)。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
(七)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一般不超过1人,生源较好或有重大科研需求的学位点可增至2-3人。
(八)我校海运学院、海洋学院和食品与药学学院教学点位于宁波大学梅山科教园区。
(九)考试大纲、导师介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cn/zsgz/zssy.htm。各学院招生实施方案详见各学院网站。
(十)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网页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及相关信息为准。
(十一)本招生章程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二)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安中大楼605
学校代码:11646
邮政编码:315211
电话:0574-87609136
网址:http://graduate.***.cn
附件1:宁波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宁波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点介绍
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