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进程安排,考生须及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每一轮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在录取期间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以方便高校联系。
5、预计在7月,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8122233、88122255。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22年4月20日
答案来源于:2022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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