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7倍。初审成绩(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办法:A-15分,B-9分,C-6分,D-4分。
2.素质特长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后直接进入学校综合测试,不占通过初审的人数比例。
3.初审结果将于4月2日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2022年宁波财经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