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纪委办公室在单独招生考试期间全程参与监督,对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认定有违规的考生和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答案来源于:2022年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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