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放弃录取考生应在公示期间2022年4月6日至10日将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8.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可依据录取规则进行替补。
答案来源于:2022年绵阳城市学院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2022年绵阳城市学院高职教育单独若高职单招计划未能完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