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采取“分数优先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16 07:34:34 解决时间:2022-04-07 17:53

满意答案

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4-07 17:53
JE技校网推荐内容

牡丹江师范学院

技校中专招生

大学招生信息

找不到你想要的学校吗?点击这里,查找你需要的学校!

类似问题答案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采取“分数优先
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户口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黑龙江省外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黑龙江省内新生不转户口关系;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转户口关系;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自动转存
(三)户口关系: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黑龙江省外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黑龙江省内新生不转户口关系;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转户口关系;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自动转存。办理户口迁移证时注意:1.户口迁移地为牡丹江师范学院,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户口迁出省公安厅和新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公章。2.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九章招生咨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157011招生咨询电话:0453-学校网址:http://zs.电子邮箱:msyzsb@答案来源于: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照顾政策
(四)照顾政策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答案来源于: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体育类专业
(三)体育类专业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答案来源于: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相同条件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五)相同条件考生专业录取原则等效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如无照顾政策,普通类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艺术类、体育类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规则(一)普通类专业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22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牡丹江师范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