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过程中学校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 愿”原则进行录取,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 分排定的位次,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2.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组成排序成绩录取,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 A、B、C、D 分别赋分为 4 分、3 分、2 分、1 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 9 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 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 始成绩高低排序。学校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 整计划完成录取。
3.录取过程中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 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4. 已被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 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或未 确认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 已被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享受全国普通 高考录取同等待遇。
6.录取结果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招生服务网查询。
2022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原则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