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下达给我院当年的博士招生指标内,分专业确定招生人数。按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名额指标,坚持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及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非在职考生和在职考生分开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报考导师名下既有在职考生又有非在职考生,导师有权自主确定其名额指标在两种报考类型的考生中如何分配。
1.非在职考生:根据两轮成绩排名,分两批确定拟录取名单。
(1)第一轮成绩排名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以报考导师为依据,学院将其名下考生的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第一轮排序(导师在多个专业招生时,对其名下的考生分专业进行排序),在导师的各专业招生限额(记为X个,不含导师分配给在职考生的名额数,下同)内,导师必须依次拟录取其名下终考核成绩排在前X名的考生。当进入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视为考生放弃本年度攻读博士资格;当出现导师放弃拟录取其名下考核成绩排在前X名的部分或全部考生时,视为导师放弃本年度相应的博士招生名额。在多个专业同时招生的导师,有权自主确定其名额指标在各专业如何分配。
(2)第二轮成绩排名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第一轮排名后未被拟录取的其他考核成绩合格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的终考核成绩按照考核小组进行第二轮排名。第一轮未招满或未招到学生的有剩余名额的导师(仅限同一导师名下放弃拟录取的考生较多导致其无法招满或导师名下报考人数小于其招生限额的情况),可以依据分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导师本人意愿和考生意愿,按照双向选择及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
若报同一导师的考核合格考生数多于该导师当年分配名额,超出名额上限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他有指标的导师,若不愿选择其他导师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分专业招生若出现放弃考生较多,导致所在专业不能完生计划时,有关招生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
2.在职考生:根据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总成绩排名及报考导师分配给在职考生的招生名额,在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名额5%的条件下,按照双向选择和择优录取原则,通过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若报考导师没有分配名额给在职考生,则报考该导师的在职考生不能进入拟录取范围。
注:在职和非在职考生的拟录取工作同时开展。若报考导师将名额分配给在职考生后,考生因学院在职博士招收比例限制未被拟录取,导师可以选择上述参与第二轮排序的非在职考生,但必须按照第二轮排序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请导师在不同报考类型的考生之间分配名额时慎重考虑。
申请材料考核及综合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申请材料考核及业务考核(含笔试、面试等各环节)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5.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2022年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