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类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对违规招生的单位、个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理,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司法机关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盗窃或泄露在保密期限内的试题、答案、评分参考及答卷的;
2.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及录取场所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3.在招生中行贿受贿、敲诈勒索的;
4.有其他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的。
2022年龙岩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2022年龙岩市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