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的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含消防救援烈士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录取到龙岩一中提前批面向新罗区以外的六县(市、区)招生的考生应符合提前批投档录取的办法,下同〕,录取时可单独增加该批次招生计划。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下同);
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的规定。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或病故)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获得中央军委表彰(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录取时可单独增加该批次招生计划。
2022年龙岩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包含哪些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