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学院“9+3”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4.凡在“9+3”高职单招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9+3”高职单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6.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9+3”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022年乐山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