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医院必须为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体检项目参照高考体检标准执行(见附件)。同一考生所有体检项目限在同一所医院完成。
我校将招生简章和考试大纲报省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在2022年3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现场提交或者通过顺丰、EMS邮政快递邮寄(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您的报考材料能及时送达,请用顺丰或者EMS寄送,因报名材料不能及时送达导致错过报名时间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乐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尹老师。电话:0833-2276288,邮编:614000),逾期不再受理。
答案来源于:2022年乐山师范学院残疾人(听障)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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