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就业
(1)研究生在规定的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需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享受“双少”照顾政策录取的研究生,回原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提供学生宿舍,但须按规定预约床位,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3、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有两个校区,文学院、法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和影视艺术学院在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其余学院(中心)的研究生均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
答案来源于: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2年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