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我院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和院纪委的监督下,于5月21日-5月24日进行。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和生源类别分别划定。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不执行加分政策,总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
录取办法如下:
1.普通高中毕业生
在录取控制线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分数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第一志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专业依据参考志愿、服从志愿顺序、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同上。无服从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中职毕业生
在录取控制线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分数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第一志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按参考志愿、服从志愿顺序、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同上。无服从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结束后,考生于5月24日登陆我院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拟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
4.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查询:考生按规定时间登陆我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录取查询。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022年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