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寻求“枪手”替考,更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
2.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6月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9月4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考试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希望广大考生充分认识到作弊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已经购买或准备购买作弊器材的考生坚决放弃、打消作弊念头,诚信应考。对发现的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监督举报。
5.本考点考试联系及举报方式
电话:0635-8239267
邮箱:yzb10447@***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附件1:山东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附件2:作弊已入刑,解读《刑法修正案(九)》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4:考场规则
附件5:考点温馨提示
2022年聊城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诚信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