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 “学校 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 划,分类进行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竞赛获奖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考
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由学校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公示 10 个 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批准,由省招考中心办理录取 手续。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考生,根据招生计 划、考生填报志愿以及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后,进行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结 果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由省招考中心办理录 取手续。
3.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 试。对录取后未报到、 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 免试专升本政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 升本考试,但不再享受 2022 年免试专升本政策。
( 二)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
2022年晋中学院专升本免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但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