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我省在规范中小学招生“十个严禁”的基础上,特别提出“坚决杜绝‘掐尖’招生”。
具体来说,
一是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律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测试、“密考”“八升九”等名义组织学生进行升学考试,严禁以“直升班”“实验班”等任何形式组织初中学生提前到高中学校就读。
二是对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但未完成学籍转接的考生,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赣教发〔2017〕1号)中“人籍一致”的规定,须提供学籍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录取学生,并告知其回学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坚决防止学校通过转移户籍等方式变相“掐尖”招生,禁止“中考移民”。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西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问答
2022年江西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我省对“掐尖”招生有何政策约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