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试:考生检录完毕后,须在工作人员的调度和引导下有序上场(道)考试,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须当场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应立即向考务办(督导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考点考务组将按有关程序予以核查回复。
8.缓考:考生遇特殊情况(如受伤、交通延误造成未按时检录等)不能如期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持准考证向考务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主考批准后由考务办统一办理缓考手续,所有项目缓考均安排在最后批次参加考试。
9.补考:在100米跑或800米跑考试过程中,考生因外界原因造成没有完成考试(起跑后未过终点线),可以提出补考申请,经主考批准后,由终点记时长发放补考单,统一安排在本场考试最后进行。其它项目不予补考。
所有考生缓考、补考共只可办理一次。
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确定考试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