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每个项目考试结束后应进行肌肉放松,800米跑考试后不要立刻坐下或躺下,应慢走直至心率恢复至正常水平。
14.考生如患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相关疾病,应主动向设区市招考机构派驻考点的工作人员报告,是否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谨慎决定,如因自身身体原因在考试中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5.考生考试期间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领队老师、考务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将铅球、刀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带入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考务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自觉接受考务人员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4.考生严禁服用体育比赛中的禁用药品参加考试。
5.考生考试全程须穿着符合要求的服饰、鞋袜,文明参考,不得赤裸上身。
6.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和调度,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做好检录、核对和登记等工作。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陪同进入候考区和考场。
7.考生进入候考区、考试区后,不得拍照摄像、不得到其它考试区域奔走观看、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吹哨、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务人员。
8.考生参加所有项目考试的准备活动均在考场外进行。
9.考生考试时须将号码牌粘贴在身体规定位置,不得用衣物遮挡号码牌,不得倒贴号码牌。
10.每组考试完毕,考生须在成绩记录表上规定位置按指模确认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须立即向评委或主考提出。
11.考试期间,如遇恶劣天气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必须待主考宣布考试暂停后,方可离开考场,并到安全区域等候通知。
12.考生在候考区、考试区等场地内不准乱扔杂物和尖锐物品,保持考试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
13.考生考试结束,应立即携带有关物品有序离场,不得在考试场地内逗留。
14.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条款作出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实施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4原地推铅球
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考试考生严禁将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