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根据《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精神,自2023年开始不再实行本项加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地区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38.什么情况下可以降分录取?
文理类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如有高校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可以降分投档。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投满为止,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降低初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
39.高校定向就业招生有什么要求?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的考生,需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40.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有什么后果?
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本文来源与版权所有:赣州市招生考试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40问
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40问哪些考生具有高考加分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