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的考生,需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40.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有什么后果?
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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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40问
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40问高校定向就业招生有什么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