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 进行,总分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附加 分相同,按综合技能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技能分数 相同,按数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数学分数相同,按语文分 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高职单招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先关优惠政策,具体见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 〔2019〕25 号)
3. 自动放弃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由考生本人亲自 到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 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 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 额满为止。
4.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 组审批后,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经考生办理确认手续后,正式录取名单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审批。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根据江西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 发放录取通知书。
6.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 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 2022 年普 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 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 六)报到和复查
1.获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 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 关规定进行复查。
3 月 7 日-9 日 |
考生网络报名 |
3 月 11- 12 日 |
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
3 月 19 日 |
考生进行确认、签订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
3 月 20 日 |
考试 |
3 月 29 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
4 月 6-7 日 |
办理录取 |
4 月 9 日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邮寄录取通知书 |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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