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院校部委码:13028浙江省代码:0078
第四条办学性质:国有民办
第五条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六条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八条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共计400名,其中面向普高招生考生300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1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序号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计划数 | 学制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2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3 | 船舶工程技术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4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5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6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7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9 | 工商企业管理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10 | 移动商务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11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12 | 商务英语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13 | 工程造价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财会类) |
20 | 三年 |
14 | 室内艺术设计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工艺美术类) |
20 | 三年 |
15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计算机类) |
20 | 三年 | ||
1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机械类) |
20 | 三年 | ||
1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三年 |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电子电工类) |
20 | 三年 |
第九条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办理2022年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
第十条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3月5日8:00—3月31日17:00
2.志愿填报:考生登录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不得跨类别填报,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第十一条入围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入围资格审查: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课程等级折算(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表)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500%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评考生名单,不足500%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如遇成绩总分低分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考生都允许参加综合素质测评。单独考试招生不设入围比例,机械类、财会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考生须通过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入围。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表
2.缴纳报名费:学校将在4月6日前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评入围名单,入围参加测评的考生在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缴费。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40元/人。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材料来学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1)确认时间:4月16日8:30—18:30,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我校。
(2)确认地点: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3)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①《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完毕后打印)1份
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考与单独考试报名平台打印)
第十二条普高招生考生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为基本依据(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结合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折算。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满分1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成绩中取高的8门折算,换算方式为8门科目等级所对应分值相加后除以8,等级赋分见下表。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等级为准。
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以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两门科目等级赋分的平均值来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
外省转入浙江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校予以认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成绩统计。未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校不予认可。
2.测评地点: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就业取向、职业发展意向以及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考试结束3日内公布在学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若考生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4月25日9:00—14:00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将依据程序进行复核。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遵照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原则。
2.如参加某专业综合素质测评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时,则按实际参加该专业综合素质测评人数的90%(四舍五入原则)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6.凡被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全程录像或录音,保留记录备查。
第十九条综合素质测评采用全封闭形式,相关部门和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试现场实行手机信号屏蔽。利益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原则。
第二十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准确填写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各科目的等级。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第二十二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接待及解答高职提前招生有关事宜,咨询电话:0573—82302189、82301914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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