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录取,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2.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单招计划和专业,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数学、语文、技能测试顺序逐个对分数进行排序。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分数;若数学同分,再看语文分数;若再同分,后看技能测试分数。
3.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不能录取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等11个专业。
2022年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