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4)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第二批报考指南
2022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第二批报考考生录取原则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