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专转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6)68161005。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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