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可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可加10分。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校级)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可加10分。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初级)可加10分。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单项奖获三等奖及以上、团体前六及以上(校级)可加10分。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校级)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可加10分。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六级以上可加10分。
注:每一类型加分项只累计加分一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jslyzjc2021@***)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过时即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高中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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