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考生成绩及辅助排序成绩
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照合格和不合格转换成分数,语数外合格每门转换成150分,不合格每门75分,其它7门课程合格每门转换成100分,不合格每门转换成50分,据此计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总分。
普通类专业考生(退役士兵除外)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总分作为考生成绩。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对普通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定打分标准(打分标准将在录取前向社会公布),以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作为录取时的辅助排序成绩。
艺术类专业考生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录取时的考生成绩,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总分作为辅助排序成绩。
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体育、艺术项目测试,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2.录取控制线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辅助排序成绩,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3.录取原则
在满足报名条件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逐个录取。普通类和艺术类之间相互不跨类录取。
普通类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先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如服从专业调剂,则录取到其他不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依次类推,逐个录取后序考生,直至学校招生总计划录满为止。
第一轮报考我校,达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原则上按前三专业录取。
4.第二轮报考我校,达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上述录取原则排序逐个录取。
5.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的体育、艺术项目测试成绩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依照录取原则录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按照报考科类的考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原则录取。
6.学校验证退役士兵考生的退役士兵证书、《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7.烈士子女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证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8.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挂网发布,邮寄录取通知书。
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为保证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打分、体育特长生体育项目测试、艺术特长生艺术项目测试、录取等进行监督。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并取消提前招生录取;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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