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的有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江苏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达到由省公务员管理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面试分数线,经笔试、体检、体能测评、面试、选择职位和政治考察等程序,符合条件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普通类(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苏警官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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