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照2022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办法要求,制订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该包括招生计划(定向生源人数)、导师招生人数限额、学业背景材料评估打分考核办法、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普通招收方式是否组织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组织笔试的学院应在细则中明确考核办法)、考核权重、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考核前一周在本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一)直接攻博招收
直接攻博招收与当年度推荐免试接收工作同步进行,具体参见《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二)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
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并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材料评估权重、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权重学院自定,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须至少保留1个计划用于普通招收)。
“五年制” 博士预备生由学院自定考核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
(1)材料评估。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打分。
(2)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由学院自定是否组织本学科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组织笔试的学院应在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考核办法。
(3)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各学院应在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专业基础及能力综合考核办法。
复试过程中的笔试与面试均需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程序要规范,面试记录表需填写完整,复试材料要交研招办统一审查、保管,复试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2022年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