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学校不再组织校测。
合格性考试折算分: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按1门科目“合格”折算15分,1门科目“不合格”折算7分;历史和物理成绩按1门科目“合格”折算10分,1门科目“不合格”折算5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成绩按1门科目“合格”折算7分,1门科目“不合格”折算3分。满分100分。
政策加分:符合省加分政策的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提供加分。
报名考试日程安排(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省考试院官网和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月1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其所申请的院校,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月7日前,院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月12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4月13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4月26日前,院校完成第二轮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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