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1)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可按规定向学院申请复核。
(2)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收费标准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
业志愿的考生。
②同分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文化素质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设定低录取分数线。低录取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低于低录取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④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考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