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安排
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如需变更考试方式,我院将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1)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3月1日,考试地点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项目
①单独招生考试项目: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总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专业技能考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以招生考试院提供为准,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项目: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50分)
和考生素质测试(满分300分),总分750分。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赋分(合格考科目每不合格一门扣减15分)。考生素质测试按照专业分类别组织,考试方式为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③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200分。
2.录取
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1)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可按规定向学院申请复核。
(2)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收费标准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
业志愿的考生。
②同分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文化素质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③设定低录取分数线。低录取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低于低录取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④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3.申请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请按规定于网上报名成功后,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申请表:http://zs.***
2022年月1月6日之前向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录取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送至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学院汇总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录取试点院校对
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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