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水平、文化与运动成绩证明、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分项目、分小项、分性别确定入围分数线。
4.候选人公示人数符合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
(1)A类按照招生指标的1:1.2以内确定入围备选名单参加文化单考,再按有关规则择优确认入围候选名单1:1报阳光高考公示;
(2)B类等额确定入围候选名单;
(3)C类根据生源和建队需要确定公示名额,总数不能超过计划的2倍。
5.候选考生必须签订《暨南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拟录取协议书》。
6.视专项测试情况可调整各项目招生计划和入围人数。
7.候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才具备正式候选资格。
8.凡发现考生有虚假材料或有作弊等违纪行为的,取消候选资格。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
2022年暨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候选按照运动队建设需要为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