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学校纪委和社会监督。
(二)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三)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优录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明确进校后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不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运动技术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义务。学校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和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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