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定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
各学校原则上均衡设置各年级班数和每年招生计划。各区教育局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所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班额标准及本区学位供求情况等,科学核定每所学校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所在区招生,各区辖学校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区教育局批准,可预设不超过普通招生计划50%(含)的计划数面向(本市)区外招生,并由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报备。市直学校招生计划50%的计划数面向(本市)三区外招生。
(二)公布招生信息。
各区教育局公布区辖学校办学规模、班数、班额和招生计划,各学校同步在本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经核准的招生计划、本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含住宿条件、新生床位数)、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和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学生、家长应当自行通过学校官网充分了解相关信息。
(三)招生报名。
1. 报名条件。
适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可报读小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报读初中。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 具有本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C.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本区户籍。
D. 父(母)或祖辈在本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或已在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住房购房合同的。
E. 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符合本区务工人员缴纳社保、居住证年限条件要求的随迁子女。
F. 在本区居住的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
市直学校报名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适龄儿童少年。经批准设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对象为符
合上述ABCDF条件的本市适龄儿童少年。
2. 报名方式。
凡有意向参加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的学生需在招生平台注册用户,根据所符合的报名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以唯一身份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读小学的,选择户籍所在区报名,本市户籍或学籍小学毕业生报读初中的,选择户籍或学籍所在区报名。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
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
(四)资格审核。
1. 各区教育局通过信息比对并结合线下资料审核,对选择本区为报名所属区的学生分类进行资格审核。
2. 具有小学直升初中招生资格的学校,提出符合直升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录入招生平台,所在区教育局对名单进行比对审核,审核结果由学校通过公众号、公示栏等方式公示不少于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确定具有直升资格的学生名单。
3. 学生自行在招生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报名直招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一次报名信息,可按普通招生条件重新选择报名所属区。
4. 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查询资格审核通过情况时,应当核对是否已标记具有本校直升报名资格,信息有误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校进行更正。
(五)填报志愿。
通过资格审核的招生对象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
1. 每位学生可选报不多于3 所学校的志愿,可选志愿包括市直学校志愿、所在区学校区内招生志愿、外区学校区外招生志愿,其中外区学校区外招生志愿不超过1个。
2. 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有意向入读同一所学校的,所填报志愿必须一致。
(六)录取。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区教育局公布本区学校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优先录取本区生源或优先面向本区生源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选报了本校校内直升志愿的学生,首先参加本校直升录取,如被录取,其它志愿自动失效,如未被录取,按已填报其它志愿参加录取。初中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小学电脑随机派位由各区教育局按照《江门市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指引》在统一时间按统一流程组织进行。
(七)确认入读和注册。
学生按照统一时间到学校注册,同时被多校录取的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所进行注册。各学校在招生平台为学生办理注册入学手续,注册当天不得进行补录。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的学校不再安排公办学位。报名所属区和所报志愿一致的同胞孪生兄弟姐妹未全部被同一学校录取的,注册前可向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申请调剂入读同一学校,报名所报志愿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八)补录。
各学校必须在招生平台进行补录。已在招生平台报名并经报名资格审核,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自行联系学校补录。学校补录时,应当优先照顾亲兄弟姐妹入读同一所学校,优先录取公办学校无法满足学位的所在区随迁子女和居住在学校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学生。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当优先录取选报了本校直升志愿但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门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江门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