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江门市教育局负责对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全面统筹,统一下达指导性招生任务。各县(市、区)根据普职相当、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教育发展需要,编制属地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核准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一)普通高中。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根据初中学校在校生人数和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整体情况,把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阶段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推荐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体育和艺术类招生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对区域内招收体艺特长班的学校,必须全面考核其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域内体艺特长生招生计划。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省、市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确保普职比例大体相当,按省下达的指导性招生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计划(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各中职学校要根据社会人才需求,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2022年江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