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四、五年级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可加5分附加分(各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学生获2021年、202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可加5分附加分,按总分(考试分数+附加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加分后的总分仍未达到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予以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金陵科技学院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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