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项成绩篮球(男子)不低于80分、排球(男子)不低于88分、排球(女子)不低于82分、其他项目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我校文化成绩及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线。在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若某一项目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首先按照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田径(不限男女)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生计划。如调整后仍未完生计划,再按沙滩排球(女子)、乒乓球(男子)、乒乓球(女子)、羽毛球(男子)、羽毛球(女子)、网球(男子)、网球(女子)、游泳(男子)、游泳(女子)、艺术体操、技巧(男子)、技巧(女子)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生计划。如调整后仍未完生计划,再按以上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
同分优先录取原则:当录取需要同分比较时,按照专项成绩、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吉林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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