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专升本”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普通考生实施分类录取。
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原则: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未被录取的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排序录取。各专业两类考生录取均按照考生所有科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先比较科目3的成绩;当科目3的成绩相同时,比较科目1的成绩,择优录取。所有科目均正常参加考试并有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被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录取原则:基本原则是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两个专业的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一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护理学专业考生分别按照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已完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若未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则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补录,对参加补录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免试考生免交考试费。
录取名单公示后,若招收专业计划数有空缺的,学校将根据补录计划和考生填报的补录志愿,按照总体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
5月26日前,公示拟录取专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5月27日前,公示拟录取“普通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若公示录取名单无异议,学校向省教育厅办理录取备案手续,7月10日前向备案后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在领取录取通知时,需提供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核验,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留我校备查。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入伍地证明、立功受奖证明等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所有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见专升本专题网站通知。
(二)入学报到
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自愿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具体要求以后期发布的“报到须知”为准。逾期两周没有按要求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被录取学生应联系专科毕业学校转出考生档案。档案封面应注明学生本人信息,并密封加盖骑缝公章后,邮寄到江汉大学档案馆。邮寄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行政楼901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4225901。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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