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由符合推荐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向所在班级申请,填写《2022年城区小学毕业生自荐表》,其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署意见。要求参加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只能申请所在学区的一所学校,有城区户口的按户口认定学区,流动人口子女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地址认定学区,跨学区申请推荐无效。
②市教体局基教科下发符合推荐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③班主任对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学习成绩、身体素质、审美情趣等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推荐。
④学校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选综合评定后,根据推荐计划确定本校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⑤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属小学签署意见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对推荐名单审定后签署意见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市直小学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直接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⑥市教体局基教科根据区教体局和推荐学校的意见,按推荐计划组织录取。
⑦对在推荐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将由纪检部门追究其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2年景德镇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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