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向学区毕业生推荐
(1)推荐计划:一中、二中、三中、田家炳外国语学校、五中、七中、九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六中、珠山实验学校等学校按以上各种方式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的50%用于面向学区推荐入学。推荐计划按小学各学区毕业生数占全市各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分配给小学。
(2)推荐条件:连续在毕业学校就读满三年(因家长转业、调动来我市工作,经市教体局批准从外地转入的学生除外)、品学兼优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未连续读满三年及在外校借读的小学毕业生不得享受推荐。
(3)推荐原则:
①市教体局基教科依据各小学毕业生推荐志愿和小学推荐计划的1:2,按全市统一质量监测成绩依次确定各小学推荐资格名单。
②各小学对符合推荐资格的小学毕业生进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综合评价,从中确定推荐入学名单。
③对口直升的小学原则上不分配其他初中学校推荐招生的计划。
④推荐计划未完成的初中学校,其推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⑤推荐入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4)推荐程序:
①由符合推荐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向所在班级申请,填写《2022年城区小学毕业生自荐表》,其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署意见。要求参加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只能申请所在学区的一所学校,有城区户口的按户口认定学区,流动人口子女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地址认定学区,跨学区申请推荐无效。
②市教体局基教科下发符合推荐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③班主任对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学习成绩、身体素质、审美情趣等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推荐。
④学校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选综合评定后,根据推荐计划确定本校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⑤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属小学签署意见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对推荐名单审定后签署意见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市直小学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直接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⑥市教体局基教科根据区教体局和推荐学校的意见,按推荐计划组织录取。
⑦对在推荐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将由纪检部门追究其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2年景德镇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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